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99號中環中心22樓02室

律師

成為執業事務律師(solicitor)或大律師(barrister)是不少人的夢想,但由於在香港成為執業律師的大學課程PCLL(法學專業證書)收生門檻極高,很多即使有法律學位(LLB)的學生,最終亦無緣入讀PCLL。香港律師專業分為事務律師(一般稱為律師)和訟務律師(俗稱大律師)。事務律師,職責包括處理一般法律文書、買賣樓宇、訂立遺囑、離婚、商業法律文件訂立、及對訴訟律師作仲介等;而訴訟律師,則主要負責法庭內訴訟事宜。

獲取認可資格

若想在香港成為律師,不論持有何種學位,先要參加香港法律的Coversion考試,然後申請入讀一年制本地法律課程訓練,即法學專業證書課程(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,PCLL),此乃香港法律執業資格的一項傳統的必須學歷。PCLL課程著重培訓在香港從事律師所必需的法律知識、以及必要的專業技巧,修6-9門課程。學生在通過考試後,可選擇在律師行實習兩年,或隨大律師實習一年,以取得執業律師的資格。